广州市台湾同胞第七次代表会议决议
(2007年9月29日广州市台湾同胞第七次代表会议通过)

  广州市台湾同胞第七次代表会议于2007年9月27日至29日在广州召开。会议期间,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孔少琼同志代表市委到会讲话,代表们审议了张嘉极同志代表第六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
会议认为,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了广州市台湾同胞第六次代表会议以来的工作,对新一届理事会提出了今后的工作建议,符合我会开展对台工作实际,体现了全市台胞的共同心愿。
  会议高度评价第六届理事会的工作,认为过去三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第六届理事会紧密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团结依靠广大台胞,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更具特色和活力,圆满完成了第六次代表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建设和谐广州、促进穗台两地交流往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号召,全市台胞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班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即将召开党的十七大的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对台方针政策,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贯彻落实孔少琼同志代表市委讲话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配合做好反独促统工作,切实发挥海峡两岸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促进穗台两地交流往来,为祖国的完全统一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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